关于组织参加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科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中小学教育工作者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强化科研意识,交流科研成果,普及教育理论,推动群众性的教育科研活动向纵深发展,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将于二O一二年五月举办2012年山东省中小学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中小学教师,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中小学教育工作者,各中等专业学校(中师)师生均可参加。
二、评选内容及要求
以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程与教材研究、德育研究、学科教学研究、体育与艺术教育研究、教育管理研究、教育技术研究、教师教育研究、农村教育研究、学前教育研究、职业教育研究、学校文化与特色研究、校本研究等为主要内容的科研成果均可参加评选。
成果形式包括: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课题研究、教育(教学)研究课件(案例)等。
参评成果要求立论扎实、观点新颖、针对性强。成果文字材料字数应不少于2000字,正式发表、出版的成果不受此限,但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每位参评者,限报一项。往年已获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的同一成果不得参加评选;参评者本人要对成果的原创性负责,对挪用、抄袭等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其工作单位。
三、申报办法、材料、时间
1、各县(市、区)统一组织申报,市直学校直接报送市教科所。
2、报送的参评成果材料包括:下载并填写《2012年山东省中小学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附件1),作为首页与成果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在一起,上报1份;下载并填写《2012年山东省中小学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申报名单》(附件2)1份,和电子版名单一起上报。附件1、附件2均可从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上下载(网址:****)。各单位一定要按照统一的格式和要求报送上述材料,保证有关信息的准确与完整。
3、每项参评成果收取评审费50元。
4、申报截止时间:
四、评选与奖励
省教科所于2012年5月进行评审,分别评出优秀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
聊城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