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教育部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 认真实施《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年—2015年)》和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促进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室的建设和专业化心理辅导工作走向规范化发展轨道,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近期将举办全校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知识与心理咨询师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教师掌握心理健康基础知识,掌握心理咨询实践操作技能,了解与心理知识有关的法律常识;能够胜任本校班主任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师资培训、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的指导与评价,学校心理咨询室的建立,并能根据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帮助有需要的学生解除心理问题,促使学生健康成长。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面向全校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爱好教育心理学的其他教师也可以参加,培训采取自愿原则。
三、报名时间:2012年5月31日—6月5日。
四、培训时间:高考以后利用周末和暑假假期几天(约10天左右),共20个学时
五、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内容:国家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培训教程(心理学、心理咨询和心理测量操作技能等)。
培训方式:集中面授
培训地点:聊城三中校内
六、培训师资:省人社厅委托专门机构培训,聘请省内外高校心理学专
七、证书发放及培训费用
培训合格后,参加全国统考,成绩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颁发相应级别的心理咨询师职业技能证书,作为聊城三中心理辅导教师岗位证书,并与评、推市级以上班主任荣誉称号挂钩。
心理咨询师培训学费:三级约2000元/人。培训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持有效证书及正式发票学校全额报销。
八、报名地点:计财科
注:报名不收费,开课之前由培训机构自行收取全部费用并开具正式发票。
山东省聊城第三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