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普教教研室(教科院、教研中心)、职教教研室(科、办):
根据《山东省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鲁教研室[2014]39号)规定,经山东省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将 2015年度山东省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各市教研部门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山东省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的相关工作,并按要求组织课题申报和初审推荐。
2.各市要严格质量管理,择优推荐。申报的课题要围绕解决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实际教学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选题,注重课题选题的应用性(可参考附件1)。
3.各市要严格申报程序。课题申请人需填写《山东省教学研究课题申报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由所在单位组织初审推荐,经县(区、市)教研室审核后报市教研室,市教研室审核后将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本市教学研究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我室课题管理办公室。上报所有材料一律不返还。
4.课题申请人同时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以往承担省教学研究课题尚未结题者,不能参加本次课题申报。
5.申报项数分配:原则上500万人口以上的市不超过40项,500万人口以下的市不超过30项;省属学校每校不超过2项。各市要适当安排各学段、学科课题的比例。
6.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鲁教研室[2014]39号)执行。
7.各市组织完成的2015年课题立项申请材料,请于2015年3月20日前上报至省课题管理办公室(我室评价部)。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地址:济南市土屋路3-1号山东省教学研究室三楼312房间。
附件:
附件1 2015年度山东省教学研究课题参考选题
附件2 山东省教学研究课题申报表
附件3 各市教学研究课题申请立项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