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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1年06月14日 00:00:00 访问量:1811

2011年是新一轮文明城市测评表彰年。为巩固拓展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促进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市民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目标,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主线,突出科学发展的主题、生态文明的理念、以人为本的思想,贯彻为民创建、全民创建、常态创建的原则,注重从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和创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入手,全市动员、全民参与、全面推进,动员组织全市各级各单位、各行各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创建活动,统筹推进全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深入发展,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生态型强市名城,确保2011年再获“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力争跨入“省级文明城市”行列。

二、重点任务

按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要求,针对我市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工作难点,着力抓好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提升市民素质。(1)继续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用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激发活力,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文明风尚,积极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行为规范。(2)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评选第三届全市道德模范和百佳水城文明市民活动,继续开展道德模范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巡讲活动和“关爱好人—资助生活困难道德模范”活动,引领社会风尚。(3)加强礼仪教育,普及社交文明礼仪知识、交通文明礼仪知识等,从基本礼仪入手,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制作一批文明礼仪公益广告和宣传漫画,推进文明礼仪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促进市民文明行为的习惯养成,在全社会形成“文明赢得尊重”的良好风尚。(4)强力推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深入开展打击互联网、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的专项行动,大力推进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加大网吧整治监管力度,严厉惩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着力净化荧屏声频,依法取缔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广告和影视节目;办好电台、电视台少儿频道和少儿节目,做好山东电视台少儿频道的落地工作;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力度,严厉打击校园周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5)加强诚信教育。围绕推进企业诚信、市民诚信,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推进“诚信聊城”建设。

(二)整治市容环境。(1)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治理活动。清除市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建筑工地、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城市出入口的积存垃圾,并安排专人清运、清扫、保洁,确保城区清扫保洁率达到100%,清运率达到100%。(2)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商铺、物业小区等公共区域要搞好公共卫生,整治内外环境,确保清洁、卫生、有序。(3)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治理活动。确保户外广告设置合理,公益广告数量常年保持在20%以上;拆除违章设置的广告设施,及时清理过期失效、画面陈旧破损、内容低俗的广告和烟草及其他广告;在城市出入口、市区主要地段、主要公共场所设置以创建文明城市为主题、格调高雅、制作精美的公益广告和城市雕塑。(4)开展非法小广告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对胡乱张贴非法小广告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集中查窝点、打团伙、抓现行,杜绝乱涂乱画乱贴现象。(5)开展非法搭建专项治理活动。依法拆除市区范围内未经审批的各类乱搭、乱建、乱摆、乱放的建筑物,尤其要拆除城中村的各种非法搭建物和建筑物。(6)开展出店占道经营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市区各主次干道商品出店、占道经营、市场外溢、流动商贩等进行治理,合理规划摊点群,严禁在主干道与街巷接合处“五米”范围内设置摊点,清除城区违规露天烧烤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其提供场地等条件。

(三)改善市政基础设施。(1)推行城市精细化、网格化管理,街巷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坑洼积水;确保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路沿石等设施完好,无损坏占用现象;道路两侧有碍观瞻的老旧建筑立面统一粉刷、遮盖,确保整齐划一。(2)所有街巷实现夜景亮化,路灯无破损,且功能完好。(3)城区主干道、商业街、人行道口、公交站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住宅,都要规划、建设好无障碍设施,确保通畅完好。(4)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配置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箱(桶)等环卫设施,公园、广场、主要商业大街等全部设置IC卡电话和邮筒、阅报栏、座椅、窨井等市政设施并精心保护,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并设有明显标志,公共消防设施全部达标,消防通道畅通。(5)街道、广场、景区等适时补植绿化树木,栽植花卉,改造草坪,加强管护,定期修剪。加快园林景观建设,大力提升城市品位。

(四)推进文明交通行动。(1)强化静态交通管理。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治理,清理整治占道违法停放车辆。新建一批停车场,合理布置临时停车泊位,确保规范化停车率>85%,社会停车场利用率>95%,违章停车率≤2辆/公里。(2)完善交通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标线施划率>90%、标志设置率>9块/公里、行人过街设施设置率<300米、路口灯控率>75%、学校周边安全设施设置率>99%。(3)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依法整治非法营运车辆,切实解决争抢客源、盯人拉客、违法载客、随处停车等问题。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与执法,通过开展“四不四让”、“拒绝酒后驾驶”和“文明交通志愿劝诫行动”、“文明排队日”等活动,教育广大驾驶员和市民养成自觉排队,不违章停车,不随意调头,不乱穿马路,不乱闯红灯等文明出行习惯。确保主干道机动车遵章率>96%、非机动车遵章率>85%、行人遵章率>80%,交通路口堵塞率<2%、交通事故死亡率<8人/万车。(3)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配建一定规模的公交换乘枢纽,增加公交车辆,增开公交线路,建立快速、便捷的公交运营网络,确保万人拥有公交车辆8台以上,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15%,市民对公交站点布局与交通便捷的满意度保持在60%以上。

(五)推行规范优质服务。(1)加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规划新建一批农贸市场,推广“农改超”、“农加超”模式,对城区现有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市场开办者要按照规定补齐配套与市场规模相适应的检测设施、经营设施和环卫设施,做到硬件设施配套、路面平整、上下水道畅通,卫生随脏随扫、全天保洁,秩序划行归市、摊位分区、摆放整齐、亮证经营、明码标价。(2)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实施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辖区内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到95%以上。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进货溯源制度,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和来源不明的食品油及畜禽肉、不合理使用添加剂、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不按规定要求索证及建立进货台账制度等行为。改善内外环境,完善消毒、通风、防尘、防鼠、防蝇等设施。(3)集中整治美容美发店、小餐馆、浴池、游泳馆和休闲娱乐场所(酒吧、歌厅)等“五小”行业。通过拉网式摸排、规范化治理,确保“五小”行业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五病”调离制度和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健全完善。(4)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采取切实措施,建成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1条以上。(5)强化公共场所管理。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设有明显的禁烟标志;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等场所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和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现象。

(六)加强社区建设。(1)合理规划调整社区。科学制定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按照地域相对集中、便于服务管理、资源整合、居民自治原则,及时将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新建住宅小区划入社区范围。(2)完善社区公共设施。所有社区要配套建设社区服务工作站、图书室、文体活动室、卫生服务站、警务室、市民学校和宣传阅报栏等公共服务场所,有条件的还要建设文化广场、科普画廊、体育健身路径等公共设施。强化公共安全保障,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3)积极开展教育服务。着眼于居民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积极开展面向不同群体的社区就业保障、社会救助、社区卫生、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文化教育体育、社区安全等服务,切实提高社区建设水平。加强社区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和巾帼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志愿者人数不低于城市人口10%水平。80%以上的街道建立市民学校,对社区居民进行道德教育等培训。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活跃居民文化生活,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三、实施步骤

新一轮文明城市集中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5月上旬至2011年5月中旬)。各责任部门、单位根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创建任务。广泛宣传,层层动员,强化舆论引导,营造社会氛围,提高市民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5月中旬至2011年5月底)。各部门各单位尤其是各责任单位采取得力措施,抓好任务落实。要搞好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创建工作的阶段性任务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创建任务的圆满完成。期间,做好模拟检查和文明城市申报工作。

(三)迎查验收阶段(2011年6月初至检查结束)。各责任部门、单位做好测评档案材料提报和实地考察、网络调查、问卷调查等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积极配合文明城市验收组的检查考核。市委、市政府适时对争创文明城市活动进行总结表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创建合力。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要切实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将调整充实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由市委书记宋远方、市长林峰海任主任,市委副书记刘加顺任常务副主任,有关副市级领导任副主任,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和若干专业组(具体组织机构另文下发)。办公室人员分别从相关部门抽调,实行集中办公,履行文明城市创建的指导、协调、督查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的领导机制,各专业组的组长为创建工作的主要督导人,各责任单位的“一把手”为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各自创建工作任务负总责。要通过坚强的组织领导,统一创建工作步伐,确保各项创建工作协调发展,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方面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合力。

(二)强化目标管理,实行责任追究。要根据新修订的《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工》要求,严格实行目标管理,把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用“倒计时”的办法,明确各项工作的完成时间和进度要求。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按照“规划要有科学性、目标要有阶段性、措施要有操作性”的要求,对全市创建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分清轻重缓急,实行分类指导。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各责任单位要调整充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挑选精兵强将,落实工作人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标准、时间要求和任务措施,层层分解目标,切实落实到人。要继续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把创建工作完成情况与评先树优、文明单位、文明机关的评选结合起来,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力,影响全市创建工作整体效果和整体进度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要严格追究责任。

(三)开展定期督导,促进任务落实。建立工作调度制度,实施检查督办,定期调度工作情况,组织工作督查,开展工作点评,进行工作通报,对创建工作力度大、动作快、效果好的责任单位,进行正面宣传。对应付了事、工作滞后的责任单位,限期督促改进。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办公室每半月召开一次成员会议,具体部署创建工作。开展效能督查,纪检和组织部门加强对责任单位的效能管理,将督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重点督导,市人大、政协组织专项视察,促进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新闻舆论监督,主要媒体开辟专栏、设立专题,对各种不文明现象进行公开曝光。强化社会监督,组织文明市民巡访团,对城市卫生、交通秩序等进行巡查,促进文明城市创建任务落实。

(四)营造舆论强势,吸引群众参与。要继续实施政府主导推动、媒体舆论引导、社会氛围营造的宣传发动机制,运用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营造舆论强势,吸引广大市民热情参与,激发党员干部群众的创建活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召开新一轮创建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为契机,通过召开动员会、工作会、协调会等形式,层层发动,广造舆论。强化舆论引导,市内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专题,进行系列报道,大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及时报道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运用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摄影展、书画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印制宣传画、设置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等方法,形成浓厚的创城氛围,做到文明城市创建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

(五)加大经费投入,提供创建保障。按照《测评体系》要求,市财政要划拨文明城市创建专项经费,对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所需经费给予保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创建目标任务,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投资力度。要制定和完善相应政策,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机制,多渠道投入精神文明建设。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重视支持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各界对创建文明城市提供物质支持,使创建工作有充足、稳定的经费保障,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东昌府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聊城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根据本意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责任编辑:王春梅

 

编辑:网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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