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鉴字 号
聊城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成果鉴定书
课 题 名 称
课题承担者
工 作 单 位
研究起止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组织鉴定单位 聊城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鉴 定 方 式 通讯鉴定
鉴 定 日 期
聊城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果鉴定须知
1.凡聊城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均应在研究工作完成后对成果进行鉴定,并由聊城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规划办)验收。
2.课题完成后,课题第一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及时向市规划办提出课题结题申请,并填写课题成果鉴定书。
3.鉴定方式有两种,包括会议鉴定和通讯鉴定。鉴定组专家一般由5人组成,专家人选由课题组和市规划办负责协商组建。
4.课题组负责人向市规划办提供课题结题材料,课题结题材料包括:课题结题申请书(单位盖章)、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成果主件(论著或课题研究报告)、研究成果附件(已发表的系列研究论文、获奖情况、媒体报道、会议记录、调查表格等材料复印件),重要变更申请等,以上材料必须统一装订成册。提交结题材料时,需将成果鉴定书的电子版发至市规划办(电子邮箱lcjys****@sina.com)。
5.鉴定组专家应本着科学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课题申请书预期要达到的目标,对成果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审,并形成鉴定组集体鉴定意见,提交市规划办。市规划办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决定是否通过鉴定。对通过鉴定的课题颁发课题成果鉴定书(结题证书)。
6.课题鉴定完成(结题)后,课题负责人应将完整的课题研究成果材料、课题成果鉴定书、结题证书一并送交所在单位档案室存档,市规划办留一套备案。
7.鉴定所需费用由课题组和市规划办共同负责。
8.聊城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讯地址:聊城市湖南路43号,聊城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邮政编码:252000,电话:8242655。
聊城市教育科学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成果简介(应含其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 |
二、提交鉴定的成果主件、附件目录 |
三、课题组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职务职称 |
工作单位 |
对课题主要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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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家组鉴定意见 |
五、鉴定组成员名单
鉴定组职务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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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组织鉴定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