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我校教师的教学基本功,根据聊城市教育局“聊教字〔2010〕130号”文件精神,决定:研修期间的7月21日下午3点在办公楼五楼举行“教师口语”(普通话)比赛活动。望已经报名和意欲参加的老师按时到位。
本次活动是暑期研修及校本培训的重要内容,它将成为广大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增强教学能力的重要载体。
1、自选语段朗诵(不得多于100字)。
2、回答问题。如:如何与家长交流、怎样安排主题班会、怎样对待犯错误的学生、课程改革与课堂教学等等。
附:教师口语要求----能熟练掌握汉语拼音,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和交流,力求做到表达连贯、流利,语速适当;口齿清晰,语音准确,语调自然;充满自信,情感真实自然。
教研处
201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