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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比赛通知

2011年07月20日 00:00:00 访问量:1352

       为全面加强我校教师的教学基本功,根据聊城市教育局“聊教字〔2010〕130号”文件精神,决定:研修期间的7月21日下午3点在办公楼五楼举行“教师口语”(普通话)比赛活动。望已经报名和意欲参加的老师按时到位。

       本次活动是暑期研修及校本培训的重要内容,它将成为广大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增强教学能力的重要载体。

       1、自选语段朗诵(不得多于100字)。

       2、回答问题。如:如何与家长交流、怎样安排主题班会、怎样对待犯错误的学生、课程改革与课堂教学等等。 

       附:教师口语要求----能熟练掌握汉语拼音,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和交流,力求做到表达连贯、流利,语速适当;口齿清晰,语音准确,语调自然;充满自信,情感真实自然。

教研处

2011年7月20日

编辑:网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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