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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09年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2009年07月09日 00:00:00 访问量:1616

鲁教师字〔2009〕3号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09年中小学校长和教师
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教师教育改革,按照我省教师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的意见》(鲁教财字〔2007〕30号)精神,现就做好2009年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师教育工作,以推进素质教育为核心,坚持"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以"新知识、新技能、新技术"和教师职业道德培训为主要内容,以集中培训、远程研修和校本培训为主要组织形式,统筹规划,科学管理,分层培训,分类指导,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培训质量,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培训任务
       (一)中小学校长省级培训
       1、普通高中校长素质教育专题培训。采取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的形式,组织开展2轮以转变教育观念,推进课程改革,规范办学行为,提高管理能力,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普通高中校长全员培训。
       2、普通高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面向全省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的新任、拟任高中校长开展任职资格培训。培训内容参照《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结合教育形势发展和我省教育实际,增加我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相关政策解读、课程改革、评价制度改革等内容。计划培训100人。
       3、普通高中校长提高培训。面向全省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在职校长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参照《全国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结合教育形势的发展和我省实际,增加学校人力资源的管理与开发、新课程与学校管理制度创新、21世纪新型学校创建等内容。计划培训100人。
       4、"农村中小学校长素质提高工程"。面向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校长,举办以政治理论、思想品德修养、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和实践、学校管理理论与实践及我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政策解读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计划培训400人。
       5、幼儿园园长省级培训。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幼儿园园长培训的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做好幼儿园园长省级培训工作。计划培训400人。
       6、普通高中政教主任、教务主任高级研修。以课程教材改革、评价制度革新、学校课程管理、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为主要内容。计划培训高中政教主任、教务主任200人。
       7、教师培训机构管理人员培训。以市、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管理人员为主要培训对象,以提高教师培训机构人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目的,以区域教师研修管理、校本培训、教师专业化发展为主要培训内容,组织300名教师培训机构的管理人员进行省级培训。
       (二)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
       1、《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专题培训。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帮助广大教师全面了解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规范职业行为,全面提高师德素养,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2、义务教育新课程骨干培训者省级培训。面向2004年秋季进入新课程实验工作的33个实验区,开展小学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科学4个学科骨干培训者省级培训。为每个试验区每学科培训4名骨干教师。以任务驱动为主要培训模式,采取经验交流、教材分析以及教学方法改革等典型案例分析等培训手段,确保培训质量。
       3、农村初中教师远程培训。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的意见》要求,利用山东省教师教育网初中教师远程研修平台,组织10000名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学科骨干教师远程研修。
       4、高中教师全员培训。利用山东省教师教育网高中教师远程研修平台,围绕实施素质教育,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开展高中各学科必修课程专题培训。
       5.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实施方案》(鲁教师字〔2006〕9号)要求,继续开展教育技术能力省级培训。组织200名骨干培训者培训。2009年下半年将组织部分教师参加国家教育技术能力考试。
       6、教育援藏培训工作。按照我省教育援藏工作部署,继续做好为西藏日喀则地区培训骨干校长、教师工作。
       (三)各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以农村中小学教师为重点,大力开展义务教育学段教师新课程全员培训、班主任培训和教育技术能力培训,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校校本培训工作的指导,切实提高教师培训的实效性。
       三、保障措施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教师年度培训计划和校本培训规划,明确培训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充分利用"山东省教师教育网"进一步做好全省教师教育管理和远程研修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08〕10号)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推进区域教师教育网络建设和管理信息化建设,将我省教师教育事业发展推向新的阶段。
       (二)加强培训资源建设,重点抓好培训师资、网络资源和培训课程的开发和管理。加强校本培训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开发、评审、遴选机制,加强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建设,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2、继续推进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推动县(市区)实现本区域教师培训、教研、教科研、电教等相关部门和机构资源整合,建立区域性教师学习资源中心。
       3、建立和完善校本培训制度。建立基于网络的教师校本研究培训机制和成长机制,营造浓厚的学习研究氛围,努力把学校建成为学习型组织。
       (三)建设和完善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积极推进基于全省统一平台的中小学教师教育管理信息化,促进全省教师教育规划、工作评估、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以及各级名师、特级教师、骨干教师的动态管理等工作逐步走向信息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四)严格培训管理与考核。
       1、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中小学班主任完成相应的培训计划,通过考核认定,颁发全省统一印制的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2、制定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结合我省教师教育远程研修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对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认证和管理实行统一平台,信息化管理。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师、校长培训的过程管理,重视考试考核和督导检查。用科学的管理保证教师培训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五)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教师培训经费的专项投入,保证教师培训工作的经费需求。要进一步落实《山东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鲁财教〔2006〕47号)"教师培训费由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等开支"的规定,切实把教师培训经费用足用好。
       (六)加强对培训工作的评估检查和督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督导检查,把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作为考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培训院校和中小学校长政绩的内容之一。

编辑:网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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