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市教育局“321”工作思路,推进全市“教学质量”的提升,市教育局“教学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建立“聊城市高中教学人才库”。经学校领导批准,现将“建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聊城市高中教学人才库”的人员组成
根据市教育局“教学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第一批教学人才库人员组成,主要由全市高中学校的相关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年级负责人、学科带头人等组成。具体要求是:全市各高中(包括民办高中)校长、业务校长、教务处主任(副主任)、教科室(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年级主任(副主任)、学科教研组(语、数、外、政、史、地、理、化、生、音、体、美、综合实践)组长(副组长)和年级学科教研组(备课组)组长(副组长)。
二、以上首批入围“高中教学人才库”的人员需填写“聊城市高中教学人才库个人登记表”的纸质与电子版。电子版表格见附件,下载填写后于本月18日(星期三)之前发送到教研处邮箱:lcszj****@163.com,教研处将根据每人所填电子表格统一打印纸质版后送市教育局备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