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保障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知情权,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编制《聊城三中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校务具体情况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范围
(一)基本情况、领导班子、机构设置、规章制度等学校概况信息;
(二)规划计划、统计数据等规划统计信息;
(三)预决算信息、采购信息、收费信息等财务信息;
(四)招生信息、录取信息等招生信息;
(五)教学教研、教材教辅等教育教学信息;
(六)教师招聘、评先树优等教师管理信息;
(七)学生资助、评先树优等学生管理信息;
(八)体育评价、美育评价、劳动教育等体育美育信息;
(九)安全制度、应急预案等校园安全信息;
(十)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号码、接受电话咨询的时间、接受书面咨询的通信地址等信息公开咨询指南。
二、公开形式及查询方式
(一)公开形式
学校将根据信息特点,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其他便于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形式予以公开,学校网站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信息。
(二)查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山东省聊城第三中学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山东聊城第三中学)对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三、受理申请机构及程序
公众可根据自身需要,向学校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一)受理申请机构
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山东省聊城第三中学行政服务中心
受理时间 : 学校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lcsdszxxzf****@lc.shan****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西路37号
邮政编码:2520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学校提出书面信息公开咨询,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人向学校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应填写《聊城三中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咨询的信息名称、内容等应具有明确指向信息的特征性描述。同时,申请人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注明“信息公开咨询”。
学校将依法在收到书面咨询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如遇寒暑假,答复时间顺延。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聊城三中知行楼211行政服务中心申请获取学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注明“信息公开咨询”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学校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并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校行政服务中心电子邮箱:lcsdszxxzf****@lc.shan****
3.申请处理
(1)学校行政服务中心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所咨询的信息不属于学校掌握范围的,学校行政服务中心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3)申请获取的信息若属于学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学校行政服务中心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经审查后,属于不予公开的学校信息,学校行政服务中心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监督方式
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认为本校未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纪检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西路37号知行楼210纪检办公室,邮编:252000。
公众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不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也可以向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举报。
附件:聊城三中信息公开申请表
山东省聊城第三中学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