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研信息 > 关于推荐省级校本研究先进单位的通知

关于推荐省级校本研究先进单位的通知

2014年08月27日 00:00:00 访问量:3736

聊城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关于推荐省级校本研究先进单位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科所、市直各学校:

山东省教科所定于20149月召开“全省校本研究研讨会”,会议主要内容包括学术报告、经验交流、表彰先进、讨论校本研究与名师成长等。根据省会议通知精神,就推荐省级校本研究先进单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省级校本研究先进单位数量指标

1、校本研究先进县(市、区)3个;

2、校本研究先进学校9所;

3、教育家成长实验县(市、区) 1个;

4、教育家成长实验学校1所。

二、推荐单位产生办法

1、校本研究先进县(市、区)和教育家成长实验县(市、区)产生办法:

各单位对照条件自愿申报,市教科所对申报的材料进行评议,择优向省推荐。

2、校本研究先进学校和教育家成长实验学校产生办法:

各学校根据条件自愿申报,报县(市、区)教科所进行初评。各县(市、区)推荐到市教科所校本研究先进单位候选单位不超过4所,教育家成长实验学校不超过1所。市教科所对申报的材料进行评议,择优向省推荐。

三、材料要求

校本研究先进单位和教育家成长实验基地申报材料和要求见省教科所通知(附后)

四、申报时间

各单位向市教科所申报材料的时间截止2014911日,市教科所于12日评议并报送省教科所,过期不候。

五、注意问题

1、本次材料的申报是对本单位十年来校本研究开展情况的总结和评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2、申报的材料一定要符合省教科所的通知要求,在申报纸质材料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lcjys****@sina.com电子信箱。

附:山东省教科所“关于召开全省校本研究研讨会议的预备通知”

 

 

 

 

 

 

聊城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4825

 

 

 

 

 

 

 

关于召开全省校本研究研讨会议的预备通知

 

各市教科院(所)、教研中心、教研室:

    自2004年以来,各地以学校整体发展、教师专业发展、课程开发建设、教学与管理改革、学生健康成长等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校本研究工作,促进了新课程实施和学校教育现代化的发展,各地校本研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了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将校本研究推向深入,计划于2014年9月下旬召开全省校本研究研讨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参加人员

市教科院(所)、教研中心、教研室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每市1-2人;校本研究先进县区(市)教科研部门负责人;校本研究先进学校的校长;首批教育家成长实验县区(市)教科研部门负责人;首批教育家成长实验学校的校长及该学校科研与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代表1人。

二、主要议题

学术报告,经验交流,表彰先进,讨论校本研究及名师成长议题,部署近期工作,参观现场。

三、会议的准备

(一)各市推荐校本研究先进单位

1.本次推荐的先进单位含先进县区(市)和先进学校。

2.推荐的先进单位应坚持以校本研究为重要推动力,致力于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并在某方面有较突出亮点;有成熟的经验,能长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前瞻性规划,具备可持续发展的潜力;理念先进,管理到位,制度健全,方法高效,积极承担实验研究任务,高度重视教师的专业成长,注重典型引领和名师培养,校本研究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对教育教学产生良好的促进效果。

3.各地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评价标准和办法,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公开公正地进行评选,并逐级推荐上报,在推荐工作过程中注重协商与合作。在各市推荐基础上,经省复核确定全省先进单位名单。

(二)报送先进单位经验材料。为更好地交流经验,省教科所和教育学会准备从报送的经验材料中,选编部分经验编印《山东省校本研究典型经验》(2004—2014)。

1.评为校本研究先进单位的县区(市)和学校均报经验材料。

2.经验材料可写成综合性的,也可以写个别角度,要突出重点,着力于特色,字数不超过4000。

3.用word文档打印,题目用二号宋体加粗;副题加破折号,用小三号宋;单位名称使用全称列于题目下方,用五号楷,与正文之间隔一行;正文用五号宋,行距为固定值24。

4.标题格式要求

一级标题用五号黑体,如:一、校本研究

二级标题用五号楷体加粗,如:(一)校本研究

三级标题用五号宋体,如:1.校本研究

四级标题用五号宋体,如:(1)校本研究

5.材料中尽力不使用图片、图示。

6.各市严把经验材料内容关、文字关、效率关,确保经验材料高质量、如期上报。

(三)推荐首批教育家成长实验基地。实验基地需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有较突出的教育教学和教师专业成长工作成绩,有一定数量的名师,有良好的教师发展氛围和潜力,有教育家成长实验工作的积极性。

四、时间要求

(一)务于9月12日前,各市统一将先进县区(市)和先进学校的经验材料电子稿、《校本研究先进单位和首批教育家成长实验基地汇总表》电子稿,发到省教科所。

(二)务于9月15日前,各市统一将《校本研究先进单位和首批教育家成长实验基地汇总表》打印稿、《校本研究先进单位评审表》打印稿寄送到省教科所。

(三)由于时间紧,请各市接通知后合理安排休息和工作,对本通知提出的事项尽早布置,按时完成。

五、其他

以开展校本研究10年为契机对校本研究进行回顾、表彰、深化,有重要意义,各地可将校本研究的总结与深化纳入近期议事日程,就相关问题做一些思考和研究。

会议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省教科所地址:济南市青年东路1号文教大厦南楼,邮编:250011,电子信箱:sdsx****@163.com,联系人:孙立春,联系电话:****。

    附件:1.校本研究先进单位、首批教育家成长实验基地名额分配表;2.校本研究先进单位评审表;3.各市推荐校本研究先进单位、首批教育家成长实验基地汇总表

                               

山东省教科所   山东省教育学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编辑:网校客服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