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市、县、校管理员要以高度责任心,认真细致做好课程资源发放工作。发放过程中要逐一登记、签字认领,并对所属区域学校管理员、教师领取课程资源情况认真核对,不得遗漏。要逐级告知课程资源版权声明,切实保护课程著作权。
5.视频课程的著作权属课程开发单位所有。各级管理员及参训教师所接收的课程资源,其使用仅限于山东省内,参加2012年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研修的教师学习使用,任何人不得在网络上传播,不得复制、转制、修改、编纂、许可他人使用等,上述侵犯行为者将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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